济宁市将大力发展“互联网+”文化企业
发布者:济宁果壳科技
发布时间:04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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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互联网+,文化企业
摘要:近年来,“互联网+”改造及影响着多个行业。据统计资料预测,到2016年底,互联网文化产业占比将达到70%。
近年来,“互联网+”改造及影响着多个行业。据统计资料预测,到2016年底,互联网文化产业占比将达到70%。近日,《济宁市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行动实施方案》出台,从产业形态再造、商业模式创新以及服务供给优化等方面,全方位推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,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,着力使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成为新常态下我市增强文化整体实力的新优势、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动力。
实施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众创空间发展行动
“文化产业作为最具创新潜力的产业之一,是推进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,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、发展创新型经济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、催生新兴业态、带动就业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。”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,近几年我市将围绕文化创意(及其衍生品)、新兴媒体、数字出版、网络视听、文化电商、教育培训、文化贸易等重点业态,分别建设2至3个具有产业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互联网文化产业项目。
实施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众创空间发展行动,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、虚拟和实体相结合的创业创新平台,将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众创空间建设纳入济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范围,优先给予支持。
挖掘放大传统文化产业价值,发挥公共平台作用
根据《方案》,依托济宁报业传媒集团,建设济宁文化产业信息综合服务云平台,整合文化产业资源、促进交流合作,挖掘放大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产业价值,建成为我市文化产业信息交流、项目合作、产品交易的综合平台。依托济宁文化创意产业园,建设济宁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,助力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,为文化科技融合企业发展提供整体解决方案,建成我市文化企业云孵化集成服务平台。
同时,依托济宁演艺集团,建设济宁演艺服务云平台,开发包括微信管理系统和App应用管理系统等现代互联网技术组成的移动设备应用平台,推出“济宁掌上剧场”。依托济宁广播电视台,建设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和多媒体综合服务平台,完善IPTV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。依托广电网络完善广播电视、IPTV等视听新媒体传输平台,打造智慧社区、智慧教育、智慧图书馆等文化服务平台。把公共平台建设纳入重点项目扶持范围,享受相应优惠政策。
鼓励初创企业进入资本市场
鼓励传统文化企业树立互联网思维,积极与“互联网+”相结合,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。
鼓励新设文化科技企业,在政策扶持、资金引导、上市支持、税收减免、平台建设、信息服务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。鼓励文化企业和知名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。编制济宁市“互联网+”文化企业名目,优先将“互联网+”文化企业列入济宁市重点文化企业,每批评选认定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%。鼓励处于初创期、发展前景好的“互联网+”文化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。
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
推进“三网融合”
“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是大势所趋,也是扶持引导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点。”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,我市将积极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技术,改造提升内容生产、发行、传播方式,促进报网融合、台网融合,加快发展新闻网站、移动客户端、手机网站、手机报等新应用新业态,提高媒体“互联网+”产业模式创新能力,实现各种媒介资源、生产要素有效整合,培育现代传媒产业体系。
另外,《方案》还重点提出“三网融合”推进行动。大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、手机电视、有线电视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,加快发展数字出版、互动新媒体、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,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监管,促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; 加快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协调发展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建设,推进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建设,加强农村地区网络资源建设及“三网融合”相关业务的推广应用。